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组队参加第十一届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组队参加第十一届
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闽煤安监救援〔2017〕4号
各产煤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能源集团公司: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的通知》(安监总应急〔2017〕72号)精神,我省拟按要求组队参加第十一届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并开展赛前集训工作。现将集训参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队组成:
领队: 张鹏展(福建煤监局)
教练: 刘大海(永安煤业公司救护队)
指挥员: 许荣旺(永安煤业公司救护队)
队员: 1号队员:钟书隆(福建煤电公司救护队)
2号队员:辛亮亮(福建煤电公司救护队)
3号队员:廖富钦(龙岩市煤矿矿山救护队)
4号队员:张 雄(天湖山能源实业公司救护队)
5号队员:陈乘溉(永安煤业公司救护队)
6号队员:连贞杰(龙岩市煤矿矿山救护队)
候补队员:柯永成(三泉矿山救护公司救护队)
二、集训时间:2017年8月14日-9月15日,8月14日报到。
三、集训地点:龙岩市煤矿矿山救护队基地
四、集训参赛费用:经协商,参加本届竞赛集训参赛费用安排如下:
(一)集训费用:参训人员(含教员)伙食及教学训练补贴的经费由参训个人所属单位承担。
(二)参赛费用:预算10万元,由三家单位分摊:其中省能源集团公司救护大队分摊7万元,龙岩市煤矿矿山救护队分摊2万元,三泉矿山救护公司救护队分摊1万元。
五、有关要求:
(一)备赛工作由福建煤监局救援指挥中心牵头组织,请龙岩市煤矿矿山救护队具体负责集训参赛各项事务。
(二)请各单位积极配合集训工作,根据集训需要调派本单位有关救护专家或指挥员参与集训教学工作。
(三)龙岩市煤矿山救护队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集训、参赛期间队员管理,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八项规定”。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