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告知注销大田县后洋煤矿有限公司后洋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函

07.01.2017  01:03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告知

注销大田县后洋煤矿有限公司后洋矿山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函

闽煤安监函〔2017〕3号

省直各有关单位、三明市人民政府: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8号)有关规定,经我局受理审查,并经2016年12月26日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依法对终止煤炭生产活动的大田县后洋煤矿有限公司后洋矿山注销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专此函告。

附件:省直有关单位名单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7年1月5日

附件

省直各有关单位名单

省经信委、国土资源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安监局、公安厅、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