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系统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1.03.2016  10:35

各县(市)、马尾区发改局(粮食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安委会部署,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年行动。现将《福州市粮食系统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单位于4月5日前上报具体实施方案;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隐患排查整治情况;12月4日前报送攻坚年行动总结。

               

               福州市粮食局

              2016年3月28日

 

福州市粮食系统隐患

排查整治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政府安委会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整治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年行动,进一步摸排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构建起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行业部门专业监管、跟踪落实,各级政府挂牌督办、追究问责的安全风险防范与隐患排查整治体系,预防、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排查整治内容

  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情况;组织开展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是粮油仓储设施、在建(修缮)工程、出租场所(如晋安区福马路马路顶99号新疆人聚集地等)、学校和办公楼等人员密集区;对租赁场所逐一进行清理,对照合同或协议看租赁方是否擅自改变用途,打击“三合一”、“多合一”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如晋安区鼓山镇鼓四村188号、晋安区泉头山八四鸡场等);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整治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通道不畅等问题(如连江路北端15号兴禾大厦、晋安区岳峰村原职工校一二层等);打击涉及粉尘防爆的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如福州粮食批发交易市加工区、福州米厂等);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查处整治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快速冻结装置、氨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等重点部位设备存在的问题(如位于台江区长乐南路12号原福州方便食品厂厂区的福州泗海同和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年行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是安排部署、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各单位开展工作。

  组长:卢 林 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章进富 党组成员

     陈 颖 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隆佈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周 岚 调研员

     石允淦 调研员

     琚胜根 副调研员

     杨 凡 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行业管理处具体承担攻坚年行动日常事务。

  负责人:方胥钞 行业管理处主任科员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按照动员部署、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总结深化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15日)

  认真学习领会市政府安委会《福州市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明确整治目标、内容及措施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动员落实,确保活动扎实深入。

  (二)全面排查阶段(4月16日至7月31日)

  围绕排查整治内容,划分责任区域,实行任务包干,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个部位、不漏一个隐患,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登记,建立隐患信息台账,及时落实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

  对照工作台账,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确保逐项销号落实。本单位技术力量不足的,要聘请专家对企业的安全管理及工艺流程中的隐患和技术性风险进行诊断式检查,并按照专家制定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治。

  (四)总结深化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对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行动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明确安全防范重点,指定专人盯紧看死,防止发生事故;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实行分片包干,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将排查任务落实到车间、班组和每个岗位。

  (二)全面排查,落实责任。进行拉网式检查,逐一库点、逐一环节进行验收,做到“有库必到、有厂必查、查必彻底”,要对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隐患台账。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排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整顿,及时消除隐患和问题,检查和整改结果均要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督促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严格执纪,务求实效。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排查和处罚打击力度,严肃认真,铁面无私,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隐患,堵塞漏洞,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四)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板报、专栏、横幅、微信、短信等形式,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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