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共同举办第十届九省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的函

04.06.2014  21:36

闽粮〔2014〕函109号

山东、江西、吉林、安徽、河南、黑龙江、湖南、江苏省粮食局:

为了巩固和发展福建省与山东、江西、吉林、安徽、河南、黑龙江、湖南、江苏等八个粮食主产省分别建立的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协作关系,进一步促进产销区粮食经贸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和互利共赢,5月28日在厦门市召开了由九省粮食局代表参加的“第十届九省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筹备会”,讨论通过了《第十届九省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方案》(详见附件1),并研究明确了会前需共同做好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各省分别在当地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粮食局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召开粮洽会的有关信息。

二、6月10日前,各省粮食局将带队领导及联络员名单告知福建省粮食局(详见附件2)。

7月15日晚8:30召开预备会,请各省联络员参加,具体地点详见《会议服务指南》。

三、7月5日前,请将各省政府代表团成员名单(政府代表团由省人民政府领导和省粮食局机关、省直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每省控制在10名以内)告知福建省粮食局(详见附件3)。

四、6月30日前,请各省粮食局将参会企业代表名单(每个省控制在80人左右)告知福建省粮食局,同时注明是否安排住宿,以便做好代表的服务工作(详见附件4)。参会代表住宿全部安排在厦门翔鹭国际大酒店。

五、6月30日前,请各省确定参加7月16日上午专题报告会的人员名单(每个省30人左右),告知福建省粮食局(详见附件5)。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会议服务指南》。

六、6月30日前,请各省粮食局将合同项目汇总表(含双方企业名称、合同品种或项目、合同数量、价格)告知福建省粮食局,其中:推荐参加现场签约的合同、项目请加以注明(详见附件6)。 

本届洽谈会现场签约仪式采取分批次签约的形式。参加现场签约仪式的以正式合同、项目为主。今年以来签订并正在履行的合同、项目,可作为本次洽谈会签约的正式合同。

各省推荐参加现场签约的合同、项目,由福建省粮食局初选并与相关省粮食局协商确定后,由各省粮食局分别通知相关企业,落实签约品种、数量,并请企业届时务必派员到会参加现场签约。

七、6月30日前,请各省将介绍本省粮食产量、可供商品粮源等情况的材料(800字左右)和省内粮食企业可提供的粮食品种、数量信息汇总告知福建省粮食局(详见附件7),以便编印供求信息指南。

        八、6月30日前,请各省粮食局将设计好的布展文字、图片等宣传资料发送给福建省粮食局。本届洽谈会将设展馆,为每个省免费提供一个展位,展示产品和项目等。布展喷绘文字、图片等宣传资料,由各省按照筹备会确定的各省展馆规格要求自行设计版面,交由福建省粮食局负责制作。

各省粮食局的布展人员须提前于7月14日抵达厦门市,负责布置好本省粮油产品和项目展示。各省展馆布展必须于7月15日结束,展示时间为7月16日一天,7月16日下午5:00后撤展,请各省联络员协调做好展馆展示工作。

        九、由于会议有关材料比较多,必须提前交由印刷厂付印,请各省粮食局务必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及时将有关资料传送福建省粮食局,因逾期未报或迟报,来不及安排付印的,请予以谅解。

十、以上有关表格材料请以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福建省粮食局“7·16粮洽会”邮箱: [email protected]

福建省粮食局联系人:

蔡立雄    电话:0591—87555359,手机:13609596918

张耀和    电话:0591—87551124,手机:13850136263

蔡建新    电话:0591—87559490,手机:13459413605

传真:0591—87561196

十一、需要会议接送的代表,请各省粮食局于7月5日前将代表到达的航班、车次、始发地、到达时间及返程日期、时间、航班、车次,传真到福建省粮食局和厦门建发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粮食局联系人:

江永保,电话:0591-87543570,手机:18259015758

黄木海,电话:0591-87557413,手机:13850138458

                传真:0591-87553821

厦门建发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

陈丽羡,电话:0592-2337256,手机:13799795229

                传真:0592-2109961,邮箱:[email protected]

厦门机场、车站到翔鹭国际大酒店的往返接送费用由会议统一支付,参会代表不必付费。

 

        附件:1.第十届九省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方案           

                2.第十届九省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带队领导及联络员名单表(点击下载)

                  3.第十届九省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政府代表团成员名单表(点击下载)                   

                4.第十届九省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企业代表名单表(点击下载)

                5.第十届九省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专题报告会报名表(点击下载)               

                6.第十届九省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合同项目汇总表(点击下载)                   

                7.2014年主产省粮食企业可供粮食品种、数量信息汇总表(点击下载)

 

                                                                          福建省粮食局

                                                                2014年6月3日 

  附件1:

第十届九省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方案

一、举办洽谈会的目的

通过举办“第十届九省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福建省与主产省的粮食产销协作关系,为福建省粮食企业与主产区粮食企业开展贸易对接洽谈、项目推介洽谈搭建平台,引导产销区粮食企业开展粮食生产、收购、加工、储存、销售等多方面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和互利共赢,为搞活粮食流通和保障粮食安全作出贡献。

二、会议名称

第十届九省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简称7·16粮洽会)

        三、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7月16日,会期1天(7月15日报到)。

地点:厦门翔鹭国际大酒店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福建省粮食局、山东省粮食局、江西省粮食局、吉林省粮食局、安徽省粮食局、河南省粮食局、黑龙江省粮食局、湖南省粮食局、江苏省粮食局

承办:福建省粮食局

协办:福建省粮食行业协会

(二)组委会

主    任:福建省粮食局林锡能局长

副主任:各主办省粮食局有关领导

成    员:1.各主办省粮食局联络员

2.福建省粮食局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

组委会下设联络洽谈组、会务组、宣传报道组。联络洽谈组由九省粮食局派员组成;会务组、宣传报道组由福建省粮食局派员组成。

1.联络洽谈组

组    长:蔡立雄(福建省粮食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副组长:张耀和(福建省粮食局行业管理处处长)

        成    员:山东、江西、吉林、河南、安徽、黑龙江、湖南、江苏等八个主产省粮食局联络员。

主要职责:

(1)负责起草洽谈会方案,提出会议议程;

(2)印发会议通知(函);

(3)负责联络、沟通、协调粮食企业及单位参会有关事宜;

(4)负责汇总企业粮食购销合同和合作项目;

(5)组织落实企业购销合同、合作项目签约;

(6)收集汇总和安排印制参会代表名册;

(7)收集汇总各省粮食生产、流通信息,编印企业供求信息指南;

(8)制定展馆方案,组织企业布展,征集展示材料和展品;

(9)制作产销双方供求信息展板;

(10)汇总统计贸易洽谈和项目推介成果。

2.会务组

组    长:张步先(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王洪华(福建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处长)

                张功凯(福建省粮食局财会处处长)

主要职责:

(1)负责大会会务组织;

(2)负责起草会议领导讲话和主持词;

(3)代福建省政府草拟、印发邀请函;

(4)负责邀请专题报告的主讲嘉宾;

(5)编制大会服务指南并安排印制;

(6)制定对口接待方案,安排对口接待分组人员;

(7)组织会议材料收集、分发;

(8)负责会议期间参会代表接送、交通、食宿及有关活动安排;

(9)负责与会议酒店以及相关旅行社、广告公司洽谈签订委托事项合同,并协调落实;

(10)负责会场安排布置,制作洽谈会会标以及洽谈会、报告会背景版等;

(11)负责编制会议经费预算和财务开支管理。

3.宣传报道组

组    长:廖志松(福建省粮食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刘惠标(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大会宣传方案;

(2)负责联系协调新闻单位开展会议宣传报道和企业采访报道等;

(3)负责提供粮洽会新闻宣传有关文字材料等;

(4)负责在福建省局网站开设专栏,组织开展粮洽会情况的及时跟进宣传;  负责福建日报“7·16”宣传报道;

(5)负责会议期间的摄像、录像以及音像、影像等宣传资料的收集保存。

五、洽谈会主要内容

(一)领导讲话(待定)

1.福建省人民政府领导讲话;

2.江苏省代表(粮食主产省代表)讲话; 

3.国家粮食局领导讲话。

(二)现场签约

产销双方签订的粮食购销合同、项目合作等,经九省粮食局协商对接,选择部分项目在现场签约。

(三)对接洽谈

1.粮食贸易洽谈;

2.粮食基地建设、订单收购,粮食产业化经营等项目洽谈;

3.粮食加工、市场建设、电子商务、粮食科技等投资、合作项目洽谈。

(四)供求推介

通过编印粮油供求信息指南和展板的形式推介供求信息。

1.八个粮食主产省粮食产量、可供商品粮源等情况;

2.企业粮油供给、需求信息;

3.粮油机械装备、粮油电子信息、仓储技术创新成果推介和技术需求。

(五)布展参展

展馆地点设在厦门翔鹭国际大酒店L层中庭,包括各主办省展区、科技展区、洽谈服务区。

各主办省展区由各省负责布展,主要包括产业化龙头企业推介,展示特色小包装粮油产品,粮油产业新成果、新产品、新技术。

科技展区主要展示各主办省粮油科技新成果,粮油加工、附产品综合利用技术、包装技术,家用粮油加工(榨油机、碾米机、精米机)设备等(大型粮油机械设备可以摆放模型、图片、资料等)。

洽谈服务区为参会代表提供商务洽谈、沟通交流的平台以及休憩的场所。

(六)专题报告

邀请有关专家就有关粮食问题作专题报告(报告人及报告内容另行通知)。

地点设在厦门翔鹭国际大酒店G1层翔鹭A厅

六、参会人员

(一)共同主办省的省、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

(二)共同主办的九省各种经济成分的粮食企业代表;

(三)邀请中储粮福建分公司及直属库代表参加;

(四)邀请部分从事电子商务、光伏、粮油科研、粮油机械生产等企业和科研院校派员参加; 

(五)邀请国家粮食局领导和山东、江西、吉林、安徽、河南、黑龙江、湖南、江苏等八个粮食主产省人民政府领导到会指导(由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发函邀请); 

(六)邀请福建省直有关单位领导及新闻媒体派员参加。

七、费用开支

参会企业代表住宿费由代表承担。福建省粮食局主要负责以下费用开支:

(一)会议筹备协调费用和九省筹备会会议费; 

(二)各省政府代表团会议期间的食宿接待费用;

(三)参会代表会议期间的餐费;

(四)洽谈会、会场背景喷绘、展馆场地租金、展馆布展费用;

(五)代表证、代表名册、企业粮油供求信息印刷费用;

(六)会议代表接送交通费用。

 

第十届九省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议程表

时间

内    容

主持人

参加对象

地点

7月15日

全天

一、报到

会务组

全体代表

翔鹭国际大酒店

L层

下午4:30

二、召开福建省省内预备会

福建省粮食局

领导

福建省各设区市粮食局、中储粮福建分公司、省局直属公司联络员

翔鹭国际大酒店

G1层会议室

晚上8:30

三、召开九省预备会

福建省粮食局

领导

九省粮食局

联络员

翔鹭国际大酒店

G1层会议室

7月

16日

上午

9:00

/

9:30

一、福建省政府领导讲话;

二、江苏省代表(粮食主产省代表)讲话;

三、国家粮食局领导讲话;

四、企业签订购销协议

福建省政府

秘书长

全体代表

翔鹭国际大酒店

L层中庭会议区

9:30

/

10:10

五、各省政府代表团巡馆; 

各省联络员

各省政府

代表团成员

翔鹭国际大酒店

L层中庭展区

10:20

/

12:00

六、专题报告会

福建省粮食局

领导

参会代表

翔鹭国际大酒店

G层翔鹭A厅

7月16日

下    午2:00--5:00

参观展馆、交流洽谈

各省联络员

参会代表

翔鹭国际大酒店

L层中庭展区、洽谈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