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司法局以“三卡”为载体开展涉农法律服务

23.02.2016  09:58

      一是法律顾问卡。组织律师、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发放法律顾问卡。二是法律服务卡。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向挂钩镇、村群众发放法律服务卡,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三是法律援助卡。向农村特困户、计生困难户发放法律援助卡,免费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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