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司法局从“五方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03.01.2015  02:17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责任。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坚持“一岗双责”,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纳入领导班子干部目标任务和考核内容,考评结果作为干部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责任分解到具体股室、具体人。局党支部书记与各司法所、机关各股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3份。

 

      二、开展学习活动抓教育。邀请专家讲授《深入贯彻和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等课题。通过每周学习例会制度、观看电教片等形式,定期安排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知识和党政纪条规学习。开展系列“法律服务到一线”之“法律讲座进校园”活动。

 

      三、贯彻“八项规定”抓落实。(一)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带头学习贯彻,不断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跨越。(二)把“八项规定”与帮扶活动相结合。在挂钩村开展帮扶活动中,举办律宣传咨询活动,走访慰问当地困难党员、低保困难户9户,送出慰问金7000元。(三)把“八项规定”与打造节约型机关相结合。3年来,把有限资金重点倾斜在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和装备经费上260多万元。区法律援助中心、区社区矫正中心搬迁揭牌整个花费不超50元。严格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和使用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费用支出,认真落实节能减排。

 

      四、构筑反腐机制抓规范。(一)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局机关每季度一次政务公开,律师所、公证处每年申报、年检、注册情况、收费标准、办理程序向社会公开。(二)加强“监督”与“被监督”。聘请5名党风廉政监督员,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依法加强对律师、公证员职业活动的监督。进一步落实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制度的落实,3家律师事务所、3家法律服务所以及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全年实现“零投诉”。全区1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办理法律援助案715件,接待法律咨询3064人次。(三)查找防控廉政风险。进一步细化和查找存在或潜在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修改、补充、确定防控风险具体措施,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实现岗位廉政风险管理规范化。

 

      五、增强干部自律抓督查。(一)督查下属单位执行《廉政准则》有关规定。坚持每月听取下属单位工作汇报,分析执行《廉政准则》情况。(二)加强督促检查,禁止局机关干部职工利用职权职便谋取私利,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三)完善机关内部自查自纠机制,逐级落实责任制,严肃整顿“四风”、严格执行“四条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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