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环保局举办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培训

23.03.2016  11:52

      被称为“雾霾法”的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为加大宣传贯彻培训工作,市环保局于2月24日上午举办了全市环保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贯彻培训班,并邀请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律师苏祖鹏进行授课。

      会议培训对象为市、县两级环保局机关部门和监察执法人员,同时邀请了市人大城环委、法工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市审改办等相关单位参加,培训人数达一百多人。

      培训内容主要从立法背景,包含的重要制度,主要的控污措施,主要的法律责任等四个方面对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全面解读。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大气污防防治法律意识,提升了大气污染防治执法工作能力。下一阶段市环保局将加大各县(市、区)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增强工业企业自觉守法的环境保护意识。

    (漳州市环保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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