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安监局三举措推进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落实

02.03.2017  03:02
  

      日前,泉港区安监局出台三举措推进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落实。

      一是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范围管理工作。该区行政区域内,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备案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经营性工程项目均属于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的范围,其职业病防护设施都必须严格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是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落实工作。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是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负责,应当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保证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预算,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

      三是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职业卫生“三同时”办法的宣贯力度,对没有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经济处罚,并限期补办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消除事故隐患,保证职业病防治条件。凡未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建设项目,不得竣工验收,不得投产使用。(泉港区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