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司法局“三举措”引导律师拓展法律援助服务
14.03.2017 18:01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永安市司法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三项措施引导辖区内律师事务所拓展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1.在受理委托人为老弱病残者的案件时,可以采取网上受理或电话受理的方式,并根据委托人要求,预约时间上门服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引导到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2.不定期组织律师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鼓励律师事务所自行组织上街、下村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宣传法律援助制度。
3.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应当协助当事人快速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和立案手续,情况紧急的,应主动协助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申请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
2016年共指派律师事务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件,其中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2件,共为群众免收法律服务费66万元,援助对象满意度100%。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4.03.2017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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