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司法局七举措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12.10.2017  12:04
      日前,龙岩市司法局出台了《龙岩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责任主体。强调司法行政机关既是执法机关,又是普法的主管机关,要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上发挥带头作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责,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各项业务中。 

  一要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制定《龙岩市司法行政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全系统要严格按照清单要求,积极向机关干部、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及社会大众等大力宣传《宪法》、《律师法》、《人民调解法》、《公证法》、等法律法规。 

  二要健全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坚持法律知识与执法业务相结合,推动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常态化。组织参加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干部网络学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以考促学,提高学法用法意识。 

  三要坚持严格执法。注重在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向社区服刑人员、纠纷当事人、法律援助对象等宣讲《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和服务的全过程,使群众从每一次执法、法律服务中接受普法教育、感受公平正义。 

  四要深化“法律六进”。  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等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五要建立律师“以案释法”制度。将律师纳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顾问等法治宣传队伍中,鼓励和支持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法律权利、义务和有关法律程序等,及时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在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工作。要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组织律师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使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法律素养的过程。 

  六要加强普法宣传载体建设。充分运用司法局门户网站、龙岩普法网、龙岩普法微信公众号、《龙岩司法行政》杂志等自有传播资源,积极做好司法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同时,加强与龙岩电视台、龙岩广播电台、闽西日报、福建法治报等传统媒介平台的交流合作,向社会公众全视角、全方位展示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职能作用。 

  七要加强组织领导。系统内普法要按照“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要求,制定普法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人,坚持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社会普法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工作的指导检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部门普法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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