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汉尾随调戏女性流浪者 遭驱赶后殴打其致死获刑无期

07.01.2015  18:18

  福建新闻网宁德1月7日电 (曾鸣 叶茂)流浪汉尾随调戏女性流浪者,遭驱赶后心生不满,持棍殴打女性流浪者致死。福建宁德市中院7日宣判了该起案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孙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孙某,出生于四川绵阳市,后流浪至宁德市霞浦县,长期露宿在一服装商场门口,以帮助商场打扫垃圾换取食物为生。

  2013年12月13日16时许,孙某在商场门口看见一中年女性流浪者(身份不明),便尾随其后,沿途对其言语调戏。当二人行至松港街道竹下村时,该女性流浪者持棍驱赶孙某,并打中孙某手臂。

  孙某心生不满,持竹棍殴打女性流浪者,并强行将其拖至附近菜园,继续用竹棍殴打女性流浪者的头面部、肩背部等部位,捅刺其下体,致女性流浪者死亡。

  经鉴定,女性流浪者系全身严重挫裂伤致急性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此外,孙某总智商为40,精神医学评定为孙某案发期间患中度精神发育迟滞(中度智力障碍);案发期间无意识障碍,无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案发期间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孙某因调戏他人遭拒而心生不满,持棍殴打他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孙某不仅持棍殴打女性流浪者头面部,还持棍捅刺其下体,致其全身严重挫裂伤致急性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手段残忍。孙某在案发期间仅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