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先后5次尾随并猥亵妇女 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16.09.2014  14:34

  厦门日报讯(记者 郭睿 通讯员 湖法宣)女子凌晨孤身行走,要留意尾随的异性是否居心叵测。33岁男子陈某专爱尾随女子进行猥亵,近日被湖里区人民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今年1月9日清晨5时许,陈某在湖里区殿前某处徘徊,看见一名少女走来,他鬼鬼祟祟跟上去,在四下无人时冲上前抱住对方,将这名少女按倒在地,强行抚摸对方胸部还亲吻。有了第一次“经验”,色胆包天的陈某在今年1月至5月,先后5次在殿前附近尾随独自出行的女子伺机“动手动脚”,时间多选在凌晨。今年5月26日,陈某在湖里区殿前夜市被民警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