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就“薄改”资金使用情况答记者问
要雪中送炭不需锦上添花——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就“薄改”资金使用情况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8月7日电 为了配合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简称薄改)的实施,财政部、教育部下达了2014年“薄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310亿元,资金额度比2013年提高50.77%。7日,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就这笔资金用在哪些方面、如何使用管理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厕所是否满足师生需要列入考核指标
问:2014年310亿元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在哪些方面?
答:主要应用于完成《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规定的有关基本考核指标,包括:
是否每名学生都有课桌椅;寄宿学生是否一人一床位;是否有安全饮用水;食堂是否满足就餐需要;厕所是否满足师生需要;教室和寝室门窗是否完好;是否具备必要的取暖条件;是否配备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
要雪中送炭不需锦上添花
问:哪些项目不能使用中央专项资金?
答:中央专项资金的使用,要遵循“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的原则,从最薄弱的地区、最薄弱的学校、最薄弱的环节入手,满足学校的基本教学和生活条件,要雪中送炭,不要锦上添花。以下项目不得纳入中央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办公楼、礼堂、体育馆、塑胶跑道、游泳馆(池)、图书馆、教师周转宿舍(另有资金渠道)等。
——一次性投入低于5万元的校舍维修和零星设备购置项目(所需资金可以分别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资金中支出)。
——教育行政部门机关及直属非教学机构的建设和设备购置等。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危房改造(所需资金从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经费中安排)。
——其他超越基本办学条件范畴的事项。
问:哪些学校不能列入中央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
答:——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和幼儿园、民办学校、地市及以上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及因打造“重点校”而形成的超大规模学校不得纳入。
——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不纳入支持范围。
——未列入当地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专项规划并拟长期保留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薄改计划关键环节信息公示期不得少于一年
问:如何落实公开公示?
答: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各地要保证薄改计划实施全过程的透明操作,全方位、无死角的向社会公示薄改计划所有关键环节的所有信息。
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本级“薄改计划”总体规划、年度项目预算(计划)、工程进度、质量;校舍建设项目的立项、招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图书仪器设备的购置情况等全部信息。
公示媒介应该为当地主流媒体以及政府和教育、财政部门的门户网站。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问: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出现问题怎么处理?
答:对于报送虚假信息、骗取中央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中央财政将相应扣减第二年度资金;情节严重的,取消该省份分配中央专项资金的资格,并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中央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以及疏于管理,影响目标实现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