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地调解来便民 化解心结促和谐

07.04.2017  20:33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芝山法庭立足法庭特点,不断创新司法为民新措施,充分发挥法庭巡回办案的作用,及时化解纠纷。2016年2月8日,当大家还沉浸在春节的氛围当中,法庭法官为能够及时审理一起饲料欠款纠纷,深入田间地头,就地办案。在现场,通过与原被告双方的接触交流,法官了解到,因近几年生猪禁养,被告转行种植蔬菜,对于先前养猪欠下的债务,因今年蔬菜种植收益不高,目前经济困难,加上子女上大学需要开支,一时无法偿还饲料款。在此情况下,法官充分融合法律与情理,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疏导当事人,即让原告理解被告目前经济上的困难,也让被告意识到原告作为饲料店经营者被人多出拖欠的难处。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敞开心怀,在和气的氛围下当成达成调解方案。由被告分期分批偿还该欠款,并约定了违约条款,此纠纷就地化解。

  近年来,随着芗城区“生猪禁养”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法庭辖区饲料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大量涌现。芝山法庭法官们以黄志丽同志为学习榜样,学习她的精神,践行她的“调查研究贯穿始终,让裁判符合客观事实;亲和调解贯穿始终,让群众感受司法温情;释法析理贯穿始终,让社会认同法治精神”的审判工作方法,不断加强创新司法为民的措施,将亲和调解贯穿于巡回办案过程当中,真正达到了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有效地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