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多项便利就业政策 大学生将可休学创业

13.04.2015  11:32

  大学生创业可享这些优惠

  【税收优惠】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规定条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减免额度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租金补贴】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并完善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办法,对在各类创业园区或创业孵化基地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由纳税所在地财政按不超过租赁场所租金的50%给予补助,最长2年,每年最高补贴3000元。

  【资金扶持】

  继续遴选扶持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给予3万-10万元的资金扶持;支持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支持高校建设大学生创业园,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创办孵化基地(创业园)。

  【贷款担保】

  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建立为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提供担保的专项基金或担保机构,降低贷款的反担保准入门槛,促进增加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投放。

  厦门日报讯(本组文/本报福州站记者 张珺)2015年,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总数将达到26.6万人。如此庞大群体怎样顺利实现就业?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们实现创业或者到基层一线去工作,今年高校还将建立起弹性学制,允许学生休学创业。

  >>方便落户

  简化就业手续

  为了免去毕业生们“落户”的后顾之忧,《通知》要求各地简化就业手续的办理程序。

  今年起,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落户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手续,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档案的必备材料。

  另外,为毕业生找工作,省里还将推行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招聘应届毕业生,其招聘信息公开不少于7天,招聘结果公示不少于7天。《通知》还强调,任何高校不得将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发放与毕业生签约就业挂钩。

  >>扶持创业

  毕业生创业项目最高扶持10万元

  省里关于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力度很大,内容涵盖也很广,包括“回乡创业计划”、“YBC创业计划”等,政府还拿出专项资金对可行性强、前景广阔的优质创业项目予以奖励。

  记者在福州大学城了解到,整个大学城体育馆一层,几百平方米的场所里大大小小有近百家大学生创业企业,它们中有不少已经实现商业运作,而且收益不菲。大学生创业企业“群居”此处有个好处,房租免费,起码两三年内不用担心租金的问题,这是政府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体现之一。

  对于一些回乡创业的大学生,省里在项目资金、创业辅导、创业培训等方面都会给予扶持。今年各地政府还将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实地帮助解决大学生回乡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据了解,全省今年会遴选扶持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给予3万-1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在各类创业园区或创业孵化基地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由纳税所在地财政按不超过租赁场所租金的50%给予补助,最长2年,每年最高补贴3000元。

  高校创业课程纳入学分管理

  当前,创业在高校毕业生群体中广受欢迎。为了在社会上形成创业的热潮,我省高校今年还计划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

  省政府要求各高校要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面向全体大学生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纳入学分管理,改进教学方法,增强实际效果。

  【相关】

  今年起定期发布

  高校就业率情况

  从今年起,我省每年面向社会发布全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情况和年度就业率情况。具体数据由省人社厅、教育厅和各高校协作发布。此举旨在进一步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据悉,我省将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与职业发展状况跟踪调查,完善就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把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就业创业状况作为高校评估重要内容。

  今后,就业将与各高校的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经费拨款、院校设置、专业调整等联动,以此形成激烈和约束机制,推动高校不断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提高培养质量,实现特色发展。简言之,就业形势不好的专业、院校,其招生计划、经费保障等都会受到影响。对此,《通知》就明确,各高校要完善专业预警、退出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减就业率持续较低的专业招生计划,使学科专业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与就业对接。

  见义勇为助学金

  发放标准提高

  2015年春季见义勇为助学活动当前正在全省展开。记者日前从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获悉,从新学年开始我省中小学阶段见义勇为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提高。

  根据新的标准,我省见义勇为助学金发放标准小学由1200元提至1500元,初中由1500元提至2000元,高中由1800元提至3000元。大学6000元和研究生7500元的标准保持不变。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助学金发放标准提高使其更适应当前的生活、学习需求,旨在进一步帮助见义勇为困难家庭成员顺利完成学业。从2002年春季开始,我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启动了助学活动,13年来共为221名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提供自小学至大学的全程资助,共发放助学金近200万元,目前已有50多个受助对象顺利完成学业并走上工作岗位。

  今年,全省共资助167名见义勇为勇士或其子女,计划发放助学金547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