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全国高校就业指导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的通知》的函

24.06.2014  19:21

各普通高校学生处(招生就业处):

  现将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全国高校就业指导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的通知》(教毕指〔2014〕49号)转发给你们,研修班采取小班培训模式,我省争取了10个名额,请组织符合条件的就业指导骨干教师报名,我处将根据收到《报名表》(见附件)的时间,根据名额确定并通知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报名表》于7月20日前传真至0591-87844868,同时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林星涛,联系电话:0591-87091486

  福建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

  2014年6月24日

关于举办全国高校就业指导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教毕指〔2014〕49号

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和《关于开展高校就业指导人员系统培训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1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高校就业指导师资队伍专业化建设,在高校学生司统一部署下,我中心组织开展全国高校就业指导人员系统培训工作。现定于8月11日至16日在浙江省舟山市举办“全国高校就业指导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浙江海洋学院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为高级研修班(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方向),报名参训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参加过全国高校就业指导人员系统培训(中级);或参加过其他同等水平培训,已取得证书;

  3、从事学生就业指导相关工作满7年,是所在高校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工作骨干,对生涯发展理论有较深入的理解,承担过一个学期以上的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工作或30小时以上的生涯辅导咨询,有较强的专业提升愿望;

  4、近三年内发表相关专业论文一篇以上。

  三、培训内容和考核

  就业指导课程建设综述;课程的设计、开发和评估;社会学习理论取向课程设计;认知信息加工、决策理论取向课程设计;课程设计实践教学;职业发展与就业工作研究等。

  本次培训将采取小班制、小组式的培训模式,运用理论讲授、小组互动、案例分析和分组报告等教学方式。完成规定学时并达到考核要求的人员,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我中心共同颁发《全国高校就业指导专业水平证书》(高级)。考核方式包括培训过程考核和实践考核。

  四、时间地点

  时间:8月12日-16日(11日15:00-21:00报到);

  地点:浙江海洋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长峙岛海大南路1号,0580-2998666)

  五、其他事项

  1、培训费:4280元/人。请于8月4日前汇入我中心账户(注明“培训费”)。

  户名: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行名:交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110060998018010004454 行号:576

  2、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因条件所限,本次培训不安排接送站。

  3、请各高校于8月4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程老师,电话:0571-88008667,传真:0571-88008661。

  附件1:“高校就业指导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简介

  附件2:课程安排

  附件3:报名表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2014年6月19日

  附件1:

  高校就业指导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简介

  自2009年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发文部署高校就业指导人员系统培训工作以来,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已在全国各地举办培训班近百期,培训就业指导教师超过一万人,推动了高校就业指导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适应形势需要,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拟推出“全国高校就业指导骨干教师高级研修培训”(以下简称高级培训)项目。高级培训项目是在国家层面构建完整培训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是培训体系中最高层次的培训和认证。高级培训项目拟分为两个专业方向,分别是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和职业发展咨询与服务,从不同角度帮助高校就业指导教师提升专业水平,培养能够支持、带动学校和地方就业指导工作的骨干人员。

  参加培训并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将获得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共同颁发的“全国高校就业指导专业水平证书(高级)”,择优纳入“全国高校就业指导培训工作师资库”,作为全国就业指导培训工作的储备师资。

      闽教学函201411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