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及零就业家庭 应届高校毕业生可获求职补贴
30.03.2015 18:13
本文来源: 新华
来自福建省财政厅的消息,我省近日出台四项扶持就业和自主创业财政政策,应届高校毕业生将可获得更多就业扶持。
根据新出台的这四项政策,我省加大对大学生就业的扶持力度,就业专项资金可用于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省内高校(含部属、省属和设区市属高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的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零就业家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愿望的人员除外)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残疾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此外,我省还对自主创业给予倾斜。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在闽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用人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其租用经营场地在闽创业给予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将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由原来的10万元、8万元、5万元统一调整为不超过10万元。同时,将劳动者自学或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技能提升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补助标准提高到直补企业同等水平。
(记者谢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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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2015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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