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城厢区: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单位)可申请社保补贴

22.03.2016  20:30

莆田3月22日讯(今日城厢 报道)为进一步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就业, 2016年1月1日起,城厢区辖区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单位)可申请社保补贴。

  据了解,该区对各类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相应的社保补贴。补贴标准按企业(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含就业困难人员个人缴纳部分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自享受之日起计算)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失业保险参保属地为城厢区的单位申请社保补贴,应由企业(单位)提供相关材料每半年向区劳动就业中心申报一次,即在每年7月和次年1月,按规定向劳动就业中心分别申请上半年度和下半年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许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