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就业协议书不得和发放报到证挂钩

17.11.2015  12:12

  日前,省教育厅就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印制和发放工作下发通知。通知强调,各高校不得将签订《就业协议书》与《就业报到证》发放等挂钩,误导毕业生随意签约,严禁任何形式的签约率和就业率造假。

  此外,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加强《就业协议书》管理,在审核盖章时确认用人单位合法的主体资格,引导学生诚信、谨慎签约。高校只能为每一位毕业生核签一份有效的《就业协议书》,不得出现一个毕业生签约多个单位的不诚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