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
21.05.2015 17:23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日前,福建省尤溪县纪委再次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
1.西城镇财政所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4年3月,西城镇财政所所长陈新旦与镇政府会计于齐柳通过采取制表和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给镇财政所、镇政府财务室等相关人员发放加班补贴。陈新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于齐柳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全部收回违规发放的补贴资金。
2.县住建局环卫处违规发放福利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县环卫处主任张和权以加班、早餐费、职务补贴等名义,给环卫管理层和环卫监察员等22人发放各类福利补贴。张和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全部收回违规发放的福利补贴资金。
东南网三明5月21日讯(本网记者 肖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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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5.2015 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