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法院执行局受最高院表彰

04.01.2015  12:40
  本报讯(陈岳山 李德林 甘钦昌)日前,尤溪县法院执行局被最高院评为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先进集体。据了解,获此殊荣的全省共有3个,尤溪法院是三明市唯一获得该荣誉的。

  近年来,尤溪法院组成三个专项执行组,对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摸底排查,并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该院与县政府建立了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五项制度”,对行政机关依法决策、执法程序、裁决、复议、应诉等进行法律指导。同时,该院加强与未结执行案件的乡镇领导沟通协调等措施,建立了“四项机制”推进工作,加大对党政机关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阻碍、干预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行为的查处力度。2012年以来,该院排查出10件涉及党政机关未结执行案件已全部执结,执行款项达192.96万元,并带动了16件涉及村(居)未结执行案件的妥善化解,执行款项285.08万元。 来源:法制今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