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猪场污染福建首开拘留罚单 尤溪5名猪场老板被拘
猪场废水外排,执法人员在排水口提取水样
猪场沉淀池不正常使用,致水污染物超标排放
7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文浩)
关注理由
治理猪场乱排污,我省首开拘留罚单。记者昨日获悉,今年以来,三明尤溪县的4家养猪场,由于不正常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导致水污染物超标排放,5名猪场老板分别被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款。
今年1月1日新《环保法》施行后,针对畜禽养殖企业,尤溪县在全省率先开出了拘留单,而且数量最多。目前,全省开出的针对畜禽养殖污染行政拘留单有5起,其中4起在尤溪,1起在宁德。
省环保厅认为,目前全省的环保执法“地区间不平衡,一些地方监管执法不力问题仍较突出”。记者发现,尤溪县对新《环保法》执行有力,是由于尤溪县委县政府对环保重视,尤溪县环保和公安部门紧密配合。
设备运行不正常,猪场污水外排
昨日,尤溪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介绍,今年上半年,他们到尤溪县西滨镇际后村一养猪场检查。该养猪场位于可养成区,存栏量约250头,目前已建设固液分离池、沼气池、氧化塘等污水处理设施。该猪场的主要负责人为陈某芳和陈某松,负责养猪场日常的经营管理以及环保设施的运行。
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养猪场的污水通过沼气池处理后,直接排放到外环境。执法人员认为,按规定,该养猪场的污水应当经固液分离池分离出粪便和尿液,将尿液排入沼气池发酵后,经氧化塘氧化沉淀后排放。
执法人员当即在该养猪场沼气池污水排放口位置采集了水样。根据尤溪县环境监测站对执法人员采集的水样的监测结果,该养猪场排放的污水COD(化学需氧量)为1448.3mg/L,氨氮为110.7mg/L,悬浮固体为264.7mg/L。三项指标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随后,尤溪县环保局对该养猪场立案调查,并将该案件移送警方。日前,尤溪县公安局对陈某芳、陈某松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两人予以行政拘留5日。
据介绍,这是全省首起针对养殖企业开出的拘留单。
被拘留后,猪场老板积极整改
据介绍,截至目前,尤溪针对畜禽养殖企业下达处罚决定书6起,处罚金额3万余元,适用行政拘留移送警方6起,现已执行拘留4家,共5人。
□马上调查
如何罚?以废水是否达标为依据
“以前环保部门针对畜禽养殖企业的查处,多是限于责令整改和罚款等。”尤溪县环保局有关人士说,新《环保法》实施后,针对猪场污染,环保部门拥有了新的利器。
据介绍,对这5名猪场主的立案,都是以“不正常使用水污染处理设施导致水污染物超标排放”为由。依据《环保法》及相关规定,存在这样的行为,环保部门就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处行政拘留。
尤溪县环保局有关人士坦言,由于历史原因,尤溪县畜禽养殖企业大部分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验收手续。仅依此条,对猪场也是可以进行处罚的,但是这样会“造成打击面太广,或显失公平”。
“目前我们对畜禽养殖企业的处罚,是以废水是否达标为依据。”尤溪县环保局有关人士介绍,对于禁养区的养猪场要坚决拆除,对于可养区内的规模养猪场,也将充分利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新手段,严厉打击超标排放行为,促使全县养猪场建设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
探因:当地环保与警方密切配合
此前,尤溪县就开出全省首张环保“拘留单”,现在又强力查处养猪污染,这受到了省环保厅的肯定。反观全省,虽然第二季度的执法力度有所增强,但仍存在“地区间不平衡,一些地方监管执法不力问题仍较突出”。
为何尤溪能走在前列?尤溪县环保局有关人士认为,很重要的一点,是全国优秀县委书记伍斌带领的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对环保工作的重视。据介绍,在每两个月一次的重点项目视频点评会上,相关领导会专项点评环保问题,并要求有关部门根据问题进行整改。
“在领导的支持下,公检法联动,其中公安部门的积极主动配合介入,对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尤溪县环保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尤溪县环保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对于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效果非常明显。
“公安提早介入,可以扣押账本等物品证据,防止证据灭失。”上述人士认为,对于未触及刑事犯罪适用行政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配合调查的,公安提早介入,能促使当事人配合调查,充分收集完善证据链条。对于移送的行政拘留案件,公安及时立案查处,进行行政拘留,能防止环境违法危害扩大,有效震慑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