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民政局三举措做好低保工作

04.05.2016  18:31

  一是做好农村低保提标工作。2016年1月1日起,人均年补差标准从1720元提高到2070元,即人均月补差标准从143.33元提高到172.5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每人每月30元标准予以普调。二是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通过完善低保对象认定条件,规范低保审核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分类施保制度,健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良性运行机制。三是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监管力度。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作,密切配合,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有效推进社会保障工作健康发展。

  

(尤溪县民政局 廖翌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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