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检察院重视案件质量全年无错案“病”案

25.12.2014  19:44

 

    福建检察网12月25日讯(詹友珍 谢仁波)今年以来,尤溪县检察院严把证据关,坚持提前介入制度、集体讨论制度、专家咨询制度, 严防“带病”批捕起诉,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考验,全年无捕后不诉、撤案或被法院无罪判决案件,连续多年被评为“案件质效优胜单位”。
    该院坚持对命案等重大复杂案件、突发性恶性案件、争议较大的疑难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提前介入,今年以来,共派员介入23次,介入后通过参与现场勘查、参加案件讨论等方式,提出取证意见和建议,引导侦查人员依法全面收集、固定、保全证据。
    该院坚持审查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要求据以定罪的证据必须排除存疑可能,疑难复杂的案件证据审查必须集体研究分析。对存疑案件,通过科务会、检委会等集体研究,分析判断证据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防止带病批捕起诉。今年以来,该院批捕“零口供”犯罪嫌疑人2人,起诉后法院均作有罪判决。 
    同时,该院还坚持专家咨询制度,遇有专业性、技术性问题,及时咨询省市专家和权威部门,帮助提高案件质量。该院在审查批捕李某涉嫌故意杀人案中,经审查发现法医尸检报告无法得出唯一性结论,多处疑点无法排除合理怀疑,立即建议侦查机关邀请省级鉴定机构专家重新检查。在专家提出倾向被害人自杀的意见后,该院依法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防止了一起错案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