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司法局落实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用房

11.01.2017  20:35
  去年以来,尤溪县局多次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社区矫正工作,请求解决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用房问题,通过多方协调沟通,该问题得以顺利解决,即调剂原妇幼保健院三楼200平方米办公场所作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用房,并根据省厅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标准设置了指挥监控室、培育培训室、交付接收室、综合办公室、训诫室、个别谈话室、心理咨询室、检察联络室、档案室等功能室,形成了集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于一体的高标准社区矫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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