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有实绩

25.02.2016  10:20

      近年来,尤溪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坚持以“抓基层、强基础、办实事、解难题”为工作思路,切实加大领导工作力度,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加强基层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调解器”和“减压阀”作用,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基础设施有档次。我局把解决基础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全力谋划,充分利用省、市资金253万元,争取地方资金140万元,先后完成15个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建设面积共计4597.2平方米,所均面积达306.5平方米。同时,多方筹措资金,为司法所配备执法执勤用车6辆,摩托车24部、电脑72台、照相机15台、打印机26台等办公设备。2015年,创新“互联网+调解”模式,县财政投入近40万元,在县调解中心、县法院、乡镇法庭、司法所、基点人民调解室(专业调委会)等建设25个视频点,通过县调解中心、县法院视频点,安排专人指导基层23个点,对基层复杂疑难重大矛盾纠纷案件现场进行实时互动、视频调度指挥,实时网络案情研判和联合调解。2014年,全县15个司法所在全市率先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实现全覆盖。

      二、队伍素质高水准。我局积极利用公务员招考、调用、协调增加编制等多渠道补充队伍,配备基层司法所32个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其中,研究生1人,硕士学位1人,研究生在读1人,本科17人,大专8人,中专及以下4人。截止目前,15个基层司法所均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率达100%,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备司法协理员38人,专职人民调解员44人,所均达7人以上,司法所缺编少人、队伍不稳的状况得到根本扭转。经常性开展、组织、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培训,五年来,共有470余人参加各类培训50余场次,有6名干部通过在职教育取得本科、大专文凭,3名干部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有效提升了队伍整体素质。同时,实行“挂包”制度,局领导分别包3-4个司法所片区,机关股室干部包司法所的1项或2项职能工作,协助、督促司法所工作,达到了带队伍、强作风、提素质的效果。

      三、软件建设大作为。研制全县司法所统一的“六簿、两册、一表”等9种业务台帐,内页档齐整规范。15个司法所全部配齐政务外网电脑,全面建成连接省、市、县、乡四级的基础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司法所工作人员均熟练操作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机制,研制9类26种调解文书格式,规范调解文书。创新调解组织建设新模式,选择行政村相对集中,关联度较高的中心村,建立中心村基点人民调解工作室,建立“三土”工作法,以基点调解室为抓手,带动村(居)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疏而不漏的立体式排查工作体系。目前,基点调解室共建立13个。

      四、工作成效上台阶。五年来,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1927件,调解成功11786件,调解成功率达98.8%,成功调处“四防”案件74件,其中:防止民转刑13件231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8件843人,防止非正常上访33件353人,基本实现乡镇80%、村(居)91%“四无”目标。成立1个社区矫正学校和6个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全县2019名社区矫正人员和2358名刑释人员落实了管理帮教措施;进行法制文艺宣传23场,开展法制讲座32场次,共发放宣传材料5万多份、农民(居民)实用法律知识读本1800多本,受教育人数达35万人次。全县共建立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58个,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10个、市级民主法治村(居)18个、县级民主法治村(居)228个,创建参与率达100%。2011年以来,基层司法所先后涌现出“全国先进司法所”1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全国人民调解能手”1名、“福建省人民调解先进集体”1个、“福建省先进司法所”1个、“福建省政法系统优秀基层单位”1个,省、市优秀司法所长5人等。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