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14日讯 据台湾东森新闻网报道,新竹一名24岁杨姓男子和就读初中的表妹发展出禁断之恋并发生性行为,但之后两人感情生变,表妹竟指控他性侵。法官审理后,认为两人在当时有爱意存在,是合意性交,杨男事后也坦承错误,双方并达成和解,因此依对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判处2年徒刑,缓刑3年,受保护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