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关于给施少成等2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命令

07.07.2017  19:15

榕公令〔2017〕6号


各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局直各单位:

2017年5月30日,地铁分局黄山站派出所民警施少成在地铁上藤站执勤过程中,积极开展治安防范巡逻,主动作为,通过盘查成功抓获一名在逃人员。该同志参加地铁公安工作以来,认真履职,积极作为,成效明显,今年5月17日因查获一名吸毒人员受地铁分局通报表扬。此次查获网上追逃人员再次体现了该同志从严从细从实的工作作风,也是我市地铁运营以来首次抓获网上在逃人员。

2017年6月9日,在重大安保决战阶段,技术侦察支队何小强同志,通过认真梳理,细致工作,主动作为,锁定重点关注对象,并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通过安保战时机制,快速报送,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造成现实危害。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有关规定,特命令,给地铁分局黄山站派出所科员施少成、技术侦察支队一大队一中队科员何小强分别记个人三等功,发给奖章、证书、奖金。

此令。

公安局局长:潘东升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