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少年捅伤同事后反锁宿舍内放火 获刑一年
闽南网(微博)3月4日讯“爸爸,给我一个拥抱,可以吗?”2月21日,在丰泽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听到儿子这句话,王先生忍不住潸然泪下。在江苏务工的他,已记不得有多久没有抱过儿子了……
去年11月9日,在泉州东海打工的儿子小福(化名),捅伤一理发店同事后在宿舍放火,幸被及时救出,最终因放火罪面临法律制裁(详见本报2016年11月10日A8版报道)。昨日,丰泽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小福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
小福被羁押后,因未满18周岁,丰泽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介入。未检办主任李霞介绍,去年11月,他们第一次去看守所讯问小福时发现,小福看上去很稚嫩,但情绪平稳,语言表达能力不错,一直低着头不敢看检察官的眼睛。
“他有些想法比较极端,有些自以为是,也有点自卑,害怕得不到别人的认可,害怕被欺负,喜欢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与别人较难相处。”李霞说,讯问结束后,未检办安排了心理辅导站的陈老师为小福单独进行心理干预。今年1月,检察官再次见到小福时,发现他变了,“可以抬起头与我说话。他说,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
检察官了解到,小福的父母离异,他是独自一人来泉州打工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小福父亲王先生认为理发店有责任,并称没钱赔偿受害人和理发店损失。检察官综合判断,王先生不具备较好的监管条件,因此对小福暂行拘押。在随后与检察官、法官的接触中,王先生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为儿子作出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鉴于被告人犯罪时未满18周岁,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定代理人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决定对其减轻处罚。
在庭审现场,王先生说,儿子走到今天他也有责任,他会到儿子的服刑地附近打工,以便常去看儿子,尽到当父亲的责任。(海都记者 陈紫玄 通讯员 王荣灿 王东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