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近七成法院设置少年审判庭 未成年犯罪重新犯罪率不到1%
04.03.2015 22:57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网福州3月4日电(记者 刘丰)今日上午,福建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会议在三明召开。记者了解到,目前福建近七成法院已经设置了独立的少年审判庭,未成年犯罪人数持续下降。
据介绍,福建法院注重优化少年审判工作机构配置,充实配强专业化审判法官队伍,目前全省独立建制的少年审判庭设置率已经达到67.7%,涌现出时代先锋、全国重大典型、全国模范法官詹红荔,全国模范法官龚一海等一大批先进典型群体,形成了詹红荔“三三九不工作法”等汇聚少年审判法官集体智慧的有益经验。五年来,福建共有14个集体、46人次受到国家级表彰,39个集体、91人次受到省级表彰奖励。未成年犯罪人数及占比持续下降,从2010年的8.14%下降到2014年的4.12%,未成年罪犯重新犯罪率多年来都控制在 1%以内,大大低于成年罪犯。
会上,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就少年审判工作进行经验交流。其中,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就圆桌审判、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心理辅导、合适成年人参与、禁止令、附条件缓刑、相对不定期刑、监护援助、社会关护等涉少特色工作进行探索,并形成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实现工作运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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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2015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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