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少女欲出门凑路费 入户抢劫房东老太获刑

25.10.2014  20:49

中新网衢州10月25日电(见习记者 施佳秀 通讯员 方树萱)未成年少女辍学混迹网吧,为“出门赚大钱”入户抢劫房东老太,10月25日,记者从浙江衢州开化法院获悉,该院判决该起入户抢劫案件,该少女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1996年出生的李琳(化名)生性爱玩,她在初一未读完时即辍学,混迹于网吧上网打游戏。念叨着让朋友王鹏(化名)带她出门见世面赚大钱,王鹏拗不过她的央求,只好说,那你带足出门的路费,我领你出去见见世面。

我妈最多只给我50块。”李琳告诉王鹏。

那怎么够,去趟杭州的路费都不够,你还是在家好好读书吧。”王鹏顺势推脱。

李琳脑海里盘踞着的都是出门赚大钱的想法,如何凑足路费成了心头一桩大事。“原来的房东奶奶是独居的,可以问她‘借点钱’”。

9月8日凌晨5点,通宵游戏的李琳借口外边天太黑,让王鹏送她回家。当车子行至被害人江奶奶家门口时,李琳下车,并让王鹏在外等候。

天刚亮,看见径自来家的李琳,江奶奶防备地问她来干什么,李琳就说想问奶奶借点钱。江奶奶一口回绝并将李琳赶出家门。

不死心的李琳再次溜进门,一路尾随江奶奶向其借钱。再度遭拒后,李琳直接将手伸进了江奶奶的裤袋掏钱,并在江奶奶反抗时用手压住了其双手,拿走了掉出裤袋的1000余元现金和一块老式手表。

第二天,李琳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投案自首,将手表退还给了江奶奶并赔偿13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方式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犯罪时未成年,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