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在1966年恳请辞去国家主席:使党少受损失

16.08.2014  15:23

  1964年,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邓小平出席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资料图)

  本文摘自《中南海人物春秋》,顾保孜 著,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

  1968年10月13日,中共历史上最为奇特的八届十二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它的奇特之处在哪呢?按规定,全会应出席中央委员87人(原97人,去世10人)、候补中央委员98人。因一些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已被打倒或受审查,被关在监狱或牛棚中,所以实到中央委员40人,候补中央委员19人,不足应到会人员半数,这在中外执政党历史上都是罕见的。恰恰是这个不足应到会人员半数的全会,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政治生命的死刑,制造了中共历史上的最大冤案:

  “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初期,经过广大革命群众和红卫兵小将的广泛揭发,专案组的深入调查,大量的物证、人证、旁证,充分证实党内头号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刘少奇,是一个埋藏在党内的叛徒、内奸、工贼,是罪行累累的帝国主义、资本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走狗。”“刘少奇罪大恶极,死有余辜,专案审查小组建议党中央根据党内外广大革命群众的强烈要求,撤销刘少奇党内外一切职务,永远开除党籍,并继续清算刘少奇及其同伙叛党叛国的罪行。

  八届十二中全会批准《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并作出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决议。在59位正式代表和74位列席代表中,只有陈少敏(女)一人不畏高压,坚持自己的意见,当别人高举双手的时候,她把脸俯在桌子上表示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