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龙岩发生两起少儿家庭侵害案 儿童保护需重视
闽西新闻网7月14日讯(记者 傅晓君 实习记者 廖艳旎 通讯员 陈文婷 林蓉)7月12日下午,记者见到被继母剁掉右手腕的武平女孩婷婷,在父亲陪伴下,在市中医院休息区开心地玩耍。其父王先生告诉记者,在爱心人士的关心帮助下,婷婷当前的治疗费用基本可以解决,情绪也较稳定。接好手腕后,婷婷本周将进行手指方面的治疗。图为婷婷向记者友好地打招呼。
6月17日,长汀童坊中心小学附近一老房内,一名妇女将其11岁的继女和3岁的亲生儿子杀害(链接:狠心妈妈亲手杀害两孩子 或因家庭矛盾导致);6月28日,武平东留大阳村一名7岁女孩被其继母剁掉右手(链接:武平一狠心后妈剁下7岁继女右手后抛入粪坑)。这两起案件在我市引起不小的轰动,随后,两位母亲均被警方控制,目前,相关鉴定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身为人母的她们为何如此残忍?怎样认识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当前受理虐童案面临什么法律困境?就此,7月9—11日,记者采访了心理咨询师、律师等相关人士。
为何少儿屡遭家庭侵害?
相关调查显示,目前全世界每天有540多名儿童死于虐待。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我国,少儿受虐现象也呈上升趋势。少儿遭受家庭侵害不仅指身体方面,如殴打、体罚,而且还指精神方面,如被疏远、冷漠、贬低。
全国十佳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福建汇才律师事务所律师兰子禄告诉记者,父母个人及家庭问题是导致以上现象的主要因素,多数虐童案发生在不完整的家庭中,父母离异,而后再婚,孩子就跟着其中一方组建新的家庭,最后在新家里受虐。
据介绍,父母本身存在性格或精神上的缺陷、缺乏养育孩子的责任心,以及孩子自我保护意识弱,还有因“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其他家庭成员常常放纵施暴者,也是少儿屡遭侵害的原因。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
“多数施暴者在原生家庭中都曾有过相似经历,这种不愉快的经历使其产生心理阴影和对家庭成员的不信任感,长期的压抑、对现实的焦虑,使其面临巅峰情绪点时不能自控。”市第三医院心理咨询师沈臻向记者道出了许多虐童案的共同之处。
无论从心理上还是体力上,少儿都属绝对的弱势群体。“所以,孩子受到父母侵害后,很多时候都会产生恐惧心理,不敢也不知道找谁,但这时候他们最需要鼓起勇气向他人求助。”沈臻说,孩子并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家庭不仅靠血缘关系维系,孩子与父母之间要以平等关系进行沟通交流。
据介绍,从心理健康角度看,虐童案中的有些行为是可预防的,主要是提高家长的情绪认知水平,改变管理、沟通方式。家长要了解自己的情绪和行为表达方式,正确认识原生家庭对自己的影响,不要将自己的阴影延续给孩子。
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有待完善
“目前受法定代理人制度和自诉限制,虐童案往往很难进入司法程序。”兰子禄律师如是说。
据介绍,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这条规定忽视了未成年人被监护人侵权的现实情况。如果未成年人遭受父母一方虐待,而另一方不敢或不愿代理孩子起诉,或父母双方均对孩子施暴,那么,未成年人的权益就很难得到保障,因为未成年人自己起诉难以被法院受理。
另据介绍,针对少儿遭受家庭侵害行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中都有相关“禁令”,但它们都只是原则性的规定,且散落在这些不同法律中。因此,目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还不完善,缺乏针对性、系统性、实施性和“少儿视角”。
少儿遭受家庭侵害案,让人不禁想起少儿身心健康问题。其实,无论对案发家庭还是美满家庭而言,未成年人都需要大家共同呵护。
7月4—6日,来自新罗、连城、长汀的40名孩子参加了由市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的“珍爱生命,共享阳光”少儿夏令营活动。此次活动,让孩子们感受到了山外不一样的世界。
为人父母,应多给孩子一些关爱
今年刚10岁的杰杰是新罗小池中心小学三年级学生,因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他从4岁起就一直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每当想念父母时,他只能在电话里听听他们的声音。
近年来,随着农村外出打工人数不断增多,留守儿童不断增加,他们的身心健康令人担忧。 而在我市,有这样一个群体——龙岩义工俱乐部,他们始终关注着留守儿童。自2008年5月成立以来,该义工组织共组织开展8次“深入农村、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为留守儿童带去一台晚会、一份礼物、一个梦想、一通电话、一堂急救课、一场游戏。
在11日的采访中,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关爱孩子,父母首当其冲,应意识到自己对孩子的监护责任,不能将孩子直接撇给老人,特别是在对待留守儿童上,更不能一味依靠社会团体。为人父母,要多与孩子沟通交流,经常关心孩子的学习、生活,及时了解孩子与人交往情况,切实改变“只要提供物质保障就行,只要成绩好就行”的错误观念。
社会各界,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面对情绪失控的父母时,应暂时示弱,不要硬碰硬,同时积极向其他家属、邻居寻求庇护,等父母心态平和后,再与之进行沟通交流。”11日,市第三医院心理咨询师沈臻对记者说。
其实,使少儿减少来自家庭的侵害,除提高少儿自我保护意识和技巧,其他家庭成员敢于站出来外,更为重要的是来自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有关人士建议,司法、宣传等部门要经常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宣传法律知识,使他们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侵害孩子的后果;妇联、社区等基层组织要直接干预、制止个别家长的虐童行为,同时及时对有关家长进行心理疏导;医疗机构要设置专门帮助受虐孩子的身心治疗项目;有关社会机构要开设少儿危机热线,设立少儿避难所,成立维护少儿合法权益的法律志愿服务队,为遭受家庭侵害的少儿提供援助。
(本组报道除署名外,均由记者傅晓君、实习生廖艳旎、通讯员陈文婷、林蓉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