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小额遗产继承简易程序 金额不超过2万元

25.08.2015  12:20

  海峡网8月25日讯 (记者 郑靓)“为取出3000元存款,快跑‘断’了腿。”昨日,福州郑女士拨打95060说,母亲过世后,她想取出银行中的这笔小额“休眠存款”,却遇到了“公证难题”,除了证明“外祖父母是妈妈的爸妈”外,还得让老舅们证明自愿放弃遗产。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公证处了解到,这种小额遗产继承的难题有望破解,下月起,2万元以内的小额遗产公证可申请走简易程序。

   跑了5个证明 亡母的钱仍取不出

  郑女士的母亲生前在银行办了三张1000元的存单。本月初,郑女士想取出这笔“休眠存款”,但银行方面表示,要取遗产,还得开具公证书。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些公证书拿到手的难度,远超她的想象。

  郑女士先到公安局开具了母亲的死亡证明,又拜托住在贵安的大舅出马,开具外祖父母的死亡证明。“由于外婆过世20多年了,我舅舅第一趟去派出所没找到老人的档案,后来又跑了一趟。”郑女士说。

  “还得证明我的外公、外婆是我妈的爸妈。”郑女士说,外公早年在外地工作,落户福州时,母亲的户口已迁出,于是她又折到母亲生前的工作单位,找到母亲入职时填写的家庭成员表。

  另外,还得提供“死者生前婚姻情况证明”。“但居委会只能开我爸妈的结婚证明。”郑女士说,她只好又到民政局开具了母亲2010年过世后父亲至今未再婚的证明。

  “我的外公、外婆在母亲过世后,又出现了转继承的问题。”郑女士说,母亲的遗产外祖父母有权继承,外祖父母过世后,两位舅舅和一位阿姨成了转继承人,“所以我想继承这3000元,还得让转继承人证明自己放弃遗产。

  郑女士感到很无奈,“我的阿姨也已过世了,是否又得开具她的死亡证明,而阿姨有子女,姨父再婚,这是不是又涉及一堆证明要开呢?”她说,为了3000元,如此周折实在不值,可不折腾,这钱又一直“沉睡”在银行里,左右为难。

   2万内遗产证明 将简易办理

  和郑女士一样,不少市民都遭遇过小额遗产继承的“公证难题”。市民赵女士说,她的父亲1990年去世了,为了取出其名下一张1000元定期存单,需要父母单位档案复印件来开具公证书,“可我父母曾工作的工厂都倒闭了,该怎么办?

  对此,银行人士告诉记者,要求公证是为了规避风险,否则银行可能陷入继承权纠纷。

  近日,记者在福建省公证网上看到,省公证协会于本月中旬下发《关于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适用简易程序的指导意见(试行)》,被继承人名下的财产不超过2万元,可简化办理程序。

  福州市公证处黄主任说,他们已于上周五接到上述《意见》的通知,但还需要讨论学习如何具体实施,“最快下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了解,在材料核实上采取更加便捷的方法,或可通过继承人意愿、电话核实、去函核实等方式,快速办理。

  不过,黄主任强调,并非所有的材料与核实程序都可以“简易”,出于风险把控的需要,一些必要的而且容易开具的证明,市民还是要先准备好,“有些证明因年代久远等原因,的确难以开具的,我们将会精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