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新政出台享受对象有变化2014

22.05.2014  19:45

  宁德网消息 (记者 王志凌 通讯员 赵达) 要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市民,需留意了。5月20日,市人社局发布消息,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从今年起,宁德市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执行新的实施意见,其享受的对象与政策相较以往均有变动。

  作为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有力推手,去年我市人社部门共发放各种小额贴息贷款7822笔、41884万元,今年前4个月已发放338笔、2030.8万元,惠泽一批劳动者。

  根据此次施行的新意见,一改以往支持各种形式贷款的模式,只有小额担保贷款的形式,财政才给予贴息。其享受对象增减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指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额度为:高校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妇女最高贷款额度8万元,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最高贷款额度5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为20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妇女最高人均贷款额度为10万元。贷款贴息利率为,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予以全部贴息。贷款贴息期限为2年,可展期1年(展期不贴息)。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政策条件的申请者,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外,其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如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符合条件人员如何申请享受这一贴息政策?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申请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工商营业执照或能证明本人自主创业的材料(如:土地、滩涂、山林等承包合同等),向创业所在地人社局或就业中心申请《小额贷款贴息申请表》,一式四份。其申报材料和申请表报经当地人社及财政部门、指定担保金融机构核查通过后,将贴息申请表及金融机构借款借据凭证复印件交送人社局,方可享受财政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