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2月1日起晚高峰1小时内 的士不能交接班

09.01.2015  19:09

    不少市民都有这样的遭遇,下午6点多下班时,打的特别难,打车人多,等车时间长。在寒风中等了半天,好不容易来了一辆,有时出租车司机还会冷不丁来一句:“载不了,要交班。”不少市民对此颇有怨言。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交通委获悉,下月1日起,全市出租车将实行错时错峰限号交接班制度,晚高峰一小时内出租车司机不能交接班,即夏季(每年6月1日起至9月30日)18:00-19:00,冬季(每年10月1日起至次年5月31日)17:30-18:30。

    错时错峰限号交接班制度具体为:夏季时间18:00-19:00禁止交接班。车牌号尾数为单号的,逢单月份交接班时间为每天18:00前,逢双月份交接班时间为每天19:00后;车牌号尾数为双号的,逢单月份交接班时间为每天19:00后,逢双月份交接班时间为每天18:00前。

    冬季时间17:30-18:30禁止交接班。车牌号尾数为单号的,逢单月份交接班时间为每天17:30前,逢双月份交接班时间为每天18:30后;车牌号尾数为双号的,逢单月份交接班时间为每天18:30后,逢双月份交接班时间为每天17:30前。

    为了做好司机交接班工作,新的交接班制度要求,司机应按照规定将交接班牌放在仪表台右侧显眼位置;使用车载显示屏或LED电子顶灯的,统一显示“回场”或“停运”标识。需要提醒乘客的是,遇到出租车未放置交接班牌、未显示“回场”或“停运”标识,或者是非交接班时间内司机以交接班为由拒载,可以投诉,交通部门将按拒载进行处理。

    (记者 陈小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