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全面实施湖长制 小微水体库塘可按片设湖长
厦门筼筜湖。 新华网发(福建省水利厅供图)
新华网福州9月12日电(刘丰 通讯员 陈文吉 任晓月)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9月底前全面实施湖长制,实现湖长制与河长制的有机衔接、无缝融合。
福建水资源相对丰富,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740条,总长度24629公里,但湖泊相对较少较小,列入全国水利普查的只有晋江龙湖,常年水面面积为1.53平方公里。
意见明确,全省境内所有湖泊实施湖长制全覆盖,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纳入河长制工作体系,把河流、湖泊、水库、山塘等所有水域都纳入管理范畴,逐个湖泊明确湖长,确保湖区所有水域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小微水体库塘可按片设置湖长。
根据意见要求,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实化加强空间管控、加强岸线管护、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生态治理与修复、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等湖泊管理保护六项主要任务,并将湖泊管护纳入河道专管员职责范围,根据实际设置湖泊专管员。
意见还要求,各级河湖长要切实负起提升河长制、落实湖长制的领导责任,统筹做好部署、推进、督查、考核等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努力做到水陆共治、河湖联治和统筹齐治,确保湖泊保护管理落到实处。要切实摸清全省湖泊基本情况,抓紧编制完善湖泊名录,优化湖泊监测站点,及时划定管护范围,建立“一湖一档一策”,分类指导,因湖施策。要充分运用河长制相关制度抓好湖长制工作,通过督导检查、逐级述职等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并将全面推行湖长制工作纳入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生态补偿、以奖代补等挂钩。要建立激励问责机制,对落实湖长制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问责追责。
晋江龙湖。 新华网发(福建省水利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