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加码

07.09.2015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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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西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析兴 林凯英) “优惠政策让我们企业迎来了又一个‘小阳春’,税收减免近4万元,这笔钱可以投入到企业的技改升级中。”近日,福建连城某炭动力企业负责人徐总,获知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后对笔者说。

  据了解,日前国务院新出台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从今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所得税额20万以内(含)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徐总所负责的企业去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8万元,在优惠政策之列,据介绍该企业近年来在国家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下,企业业绩不断上升,员工从10余人发展到40余人。

  根据此项税收优惠政策,以201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测算,连城县又将新增100余户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预计每年增加减免企业所得税约2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