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女子发布偷小孩谣言 虽是善意提醒仍面临行政拘留

29.04.2016  10:57
无知女子发布偷小孩谣言 虽是善意提醒仍面临行政拘留 - 福建之窗
来源: zz.fjsen.com

王某散布谣言截图

  东南网漳州4月29日讯(通讯员 郑乐和 本网记者 王亚男)本是出于善意提醒,不料发布的却是一条骇人听闻的谣言,幸得民警及时发现并制止,才没有造成恶劣影响。不过,发布者22岁的诏安女子王某因涉嫌散布谣言,还是要面临被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4月27日,芗城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个网名叫丑丑鸭的女子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了一条虚假谣言,大致内容为贵州人偷小孩、杀小孩,提醒大家注意看管小孩,还配上了一张可怕的图片,引来一些网友评论和转发。经调查,当晚20时许,网安大队联合派出所民警迅速在辖区石亭镇龙秋村某工厂附近抓获散布谣言的女子王某。 据王某供述,她本是为了提醒那些当了妈妈的朋友,以后小孩要注意,千万不要被人家偷抱走。

  当民警问及该消息是否有证实真假及传播谣言的法律法规后,王某为自己的天真和无知十分后悔,没想到她将为自己的一条微博接受法律的处罚。目前,王某已被芗城公安分局处于行政拘留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更严重的话,《刑法修正案(九)》第291条明确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