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整治中小学老旧危楼 未达标校舍每年鉴定一次

21.08.2015  18:42

  福州新闻网8月2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张笑雪)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对中小学校的老楼危楼安全情况迅速全面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整治,尤其将1990年之前(含1990年)建成、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且未改造的危险校舍,近年受强降雨灾害侵袭地区的校舍,临河临江、高边坡及易发生地质灾害区域的校舍及石结构校舍列入重点排查整治范围。

  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各市、县(区)和省属学校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已房改的教工住宅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对未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或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校舍,每年进行一次鉴定;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的,每5年进行一次鉴定。

  各地和省属学校应如实上报中小学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结果,本次校舍排查鉴定信息应于今年12月前全部更新录入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对于急需拆除重建或加固、维修改造的校舍,应优先纳入今年和2016年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等项目的年度建设计划,以及当地政府的老楼危楼整治建设规划,确保师生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