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安全事故进入易发期 各部门将开展检查

13.06.2014  09:51

  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办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各类涉及中小学生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大检查。

  通知指出,暑假即将来临,中小学生溺水等学生安全事故进入易发期。教育部门要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后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业主单位,由当地政府配合相关部门督促相关业主单位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各类水库、河流应设立警示标志,劝阻青少年学生不要擅自下水游泳。建筑及有关企业单位要对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及时予以回填,或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镇村对闭坑矿山遗留下来的坑洼要进行回填,或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市容管理、园林部门要在公园、内河有关地方设立警示标志;景区要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体育、卫生等部门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各游泳馆(池)的安全防范、卫生消毒、值勤巡视、紧急救护等措施落实到位,不符合开放要求的一律不得开放;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对需要坐船的学生进行安全引导和保护,确保学生的渡运安全,加大校车超载、超速、非法营运等治理力度,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学生溺水等安全事件多发的地方、部门和学校,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