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方案出台
11.02.2015 10:15
本文来源: 教育厅
昨日,2015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出台。3月30日-4月5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4月26日全省统一笔试。
根据方案,全省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指普通中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教育部门主管的幼儿园)补充新任教师原则上均应参加全省统一笔试;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需通过专项公开招聘确定人选;各地可结合实际,探索采取专项公开招聘方式,到省外招聘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或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到我省中小学任教。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须做到信息公开、结果公开,招聘程序须向同级教育、人事部门报备。
3月15日前,全省各市、县(区)发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公务员局)汇总所辖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分别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3月30日-4月5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各市、县(区)教育局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4月26日,全省统一笔试。5月16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5月-6月,各市、县(区)开展面试、体检、考核及聘用工作。6月下旬,各市、县(区)向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教育考试院报送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发布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招聘岗位。7月上旬,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1.02.2015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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