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博美诗邦小区领快递超时要交5元“寄存费”

12.12.2014  09:31

  出差了3天,回来后前往小区监控室领取快递,却被告知要收取5元的“寄存费”。租住在福州市台江区博美诗邦小区的吴女士,在12月初被物业处收取了一笔快递“寄存费”,让她感觉很郁闷。记者走访后发现小区里的居民对收取这笔费用的态度不一。

  如何看待“寄存费”?

  小区内两居民看法各不同

  吴女士告诉东南快报记者:“我出差了3天,我让快递员把两个快递放在监控室,领快递时工作人员却要收我5块钱,理由是快递寄在那时间过长。”吴女士说,5块钱虽然不多,但快递邮费也才10元,想想又觉得不甘心。“我觉得收这笔费用很不合理,如果我出差时间更久点不是要收更多钱了?”吴女士很不满。

  但小区里也有居民对这笔“寄存费”表示支持,“前几个月出去旅游时,我也曾交过‘寄存费’,这样我就不用愁快递没地方放了,回家后就能领。”家住该小区3号楼的陈小姐说。

  陈小姐告诉我们,她认为该小区的物业处收发快递较为规范,都会用记录本记录,“如果太长时间没拿,对工作人员来说是不太方便,交点费用也没什么。”陈小姐说。

  物业处:24小时后未领快递才收费

  目的只为让业主尽快领包裹

  对此,博美诗邦小区的物业处博佳物业表示,小区内此项规定是从今年5月份开始实行的,自物业方接收快递24小时后才开始计费,一天一件快递收一元钱。“当时我们通知过业主,也在小区里公示过。”工作人员说。

  “小区内有900多户居民,多的时候我们一天要代收100多件的快递,收这笔费用不是为了赚钱,主要是想督促业主们能快点把快递领走,不然我们管理很困难。”物业处工作人员无奈地说。

  “我们是2004年入驻该小区,根据当时签订的合同我们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只有替业主代收发报刊的义务,并不包含快递这一项,现在我们代收快递只是延伸性服务。”工作人员说。

  对于吴女士提出的出差时间长,可能要支付较高的“寄存费”,工作人员表示住户可提前告知物业处要出差,以免收此费用。

  律师

  代收快递不属于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物业服务内容

  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的江椿平律师表示,目前的物业管理条例中确实并没有规定物业公司有帮业主代收快递的义务。

  “该小区物业处收取快递‘寄存费’相当于和小区业主进行口头的合同约定,若可以接受收费的居民就可以让物业处代收快递,若不愿意接受的居民也可自行选择其余领取快递的方式。”江律师说。

  东快记者潘怀东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