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坠亡小区门窗存隐患 业主:将维权要求整改

03.06.2016  13:16

  业主说,高层门廊的防护高度看似够了,但万一小孩站到矮墙上,容易重心失衡,摔下楼

  小区设置门廊的楼层都在7楼以上

  福州华润橡树湾小区,一名5岁男童不幸从7楼家中坠下身亡,这起意外在小区引发震动,业主自查发现,小区的电梯口附近门窗和高层逃生门廊存在隐患,希望开发商或物业能整改。昨日,有业主称,他们查阅《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设部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发现,这两处位置存在隐患,需整改。

  多名该小区业主称,此前他们就向物业反映过,但至今无回应,他们将组织业主集体维权,要求整改。对此,海都记者联系了华润置地(福州)发展有限公司,有工作人员回应称,设计符合规范。

   业主:防护墙体,可能成为攀爬的台阶

  昨日,华润橡树湾小区有业主称,他们自查后认为,小区电梯口附近窗户和高层门廊存在隐患,他们为此还查找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设部分》(2013年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两份文件均有相关规定,并且条文类似。

  该业主说,1.小区电梯口附近窗户。根据两份文件,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m时,应有防护设施。楼梯间、电梯间等共用部分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小于0.9m时,应有防护设施。

  业主认为,该小区实际情况是,该窗户的墙体高度约55厘米,往上就是窗户,窗户的结构是,最下方为约42厘米的金属护栏,然后是可以开合的窗户。按照标准,该窗户的窗台低于90厘米,开发商也确实设置了护栏,但这个墙体很容易被儿童踩踏、攀爬,一旦儿童爬上墙体,能发挥保护儿童作用的就是40多厘米的护栏。

  2.高层门廊。文件要求,住宅的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栏杆应防止攀爬,垂直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业主说,他们通过测量,设置门廊的楼层都在7楼以上,两侧护栏由高约52厘米的墙体、高约60厘米的铁栏杆组成,总高度112厘米,超过标准2厘米,符合规范。但需要注意的是,墙体高度只有50多厘米,并且顶部是很宽的,足够一个儿童站立,没有做到规范中要求的“防护栏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爬的构造”。一旦儿童爬上墙体,能保护儿童的就只有60厘米的铁栏杆。

   多次反映无果,部分业主将集体维权

  昨日,该小区业主反映,因为小区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均属华润公司,他们此前已向物业反映,希望物业能排除这些隐患,或者物业公司出面向开发商提出整改要求。但让他们失望的是,物业公司提出,要他们自己向开发商提出整改。

  有业主说,该小区分为5期,坠楼事件发生后,在小区的大业主群里,就有业主提出集体反映的愿望,同时,小区的小业主群也在讨论此事。目前,部分业主决定,将集体维权,要求物业公司或开发商对隐患处进行整改,确保排除隐患。

  昨日下午,海都记者来到华润置地(福州)发展有限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说,他们公司有发言人制度,不方便接受采访。另有工作人员说,小区的设计符合规范,但此事件已引起他们公司重视,他们已将6月作为安全宣传月,接下来,物业将会向业主宣传安全知识,提醒业主注意看好孩子,防止再发意外。记者 陈恭璋/文 毛朝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