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记者来到福州光荣路小区,在小区的入口处的绿化带上,看到了这个贴有四张打印照片的公告牌,公告牌上写着"盗电动车贼",并标明了举报电话,而下方的照片中有两名疑似嫌疑人的中年男子。
业委会负责人 去年开始挂在外面,挂完就没怎么偷了,就是这两个人经常光顾。
业委会负责人告诉记者,小区内有130多户居民,没有物业公司,靠小区业委会进行管理。此前小区盗窃案频发,业委会也想了很多办法,安装摄像头,向警方报案。
业委会负责人 一直偷偷偷,没办法了,我们也用U盘给段长拷视频,洗照片,都没用。
负责人表示,报了案,也没有什么进展,所以业主们提出要把嫌疑人的照片公布出来,靠大家的力量维护小区的财产安全。
业委会负责人 主要是靠大家,让大家都来看一下,互相帮助,检举一下,提供线索。
不少小区的居民表示,他们对张贴嫌疑人照片的做法表示支持,小区电动车、自行车的失窃问题,也有所好转。
小区居民 做坏事的人,都应该公开出来,让大家认识他。
小区居民 以前每年会丢8到10辆车,现在一年只丢1到2辆。
也有小区居民表示,虽说嫌疑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但是公告牌称嫌疑人为"盗电动车贼"并不妥当。
业委会负责人 我们拍到他在偷,我们总不能说他是借吧?
小区居民 现在只能说疑似,也不能说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他,但是我们也需要知道这个嫌疑人,当他出现时,可以向警方报案。
业委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嫌疑人的照片可否这样公开宣传?记者也到小区所属的福州鼓西街道梦山社区了解情况,但是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行为不在他们管理的范围内。记者又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根据基本的法律原则,任何个人未经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不得被认定或宣传为犯罪分子,只可称其为嫌疑人。同时,嫌疑人的照片不可以在公开场合宣传。如果只是在小区业主范围内发放,并用于安防警示,应无不妥。
福建新闻频道记者福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