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恒兴嘉苑小区拖欠电费5万多元 公共用电被停

02.06.2016  12:15

   □ 记者 罗玉文

  “十七楼这么高,电梯没电怎么上楼?”

  “店里没电怎么做生意啊?”

  “店铺还有那么多菜在冰柜里,现在天气这么热,没电全部都会臭掉。”

  ……

  5月26日,由于拖欠电费,国网龙岩供电公司相关人员依法对新罗区恒兴嘉苑小区公用电表停止供电。该小区的部分业主及商户聚集在楼梯口,对停电事件极为不满,情绪激动。

  “这次是对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停电,这个户号包括抽水、路灯、电梯等公共用电和商业用电。”国网龙岩供电公司催费二班班长方容珍介绍说,因为当时业主委员会只开设了一个主户号,需要所有商户、业主都交清公共电费及商业电费才能恢复供电。目前,该小区已经两个月没有交电费,总共拖欠电费56000多元,供电公司虽然已经和物业沟通过好几次,但该小区还是没有缴电费。

  其实,这并不是恒兴嘉苑小区第一次拖欠电费,在去年就出现过连续两个月拖欠公用电费的情况。

  据介绍,2015年10月份以前,该小区的公用电费一直由原物业公司负责收缴。然而,由于部分业主对原物业公司管理不满,2015年底已被业主责令撤出,小区面临无物业接管状况,电费一直收缴不齐,出现电费拖欠情况。对此,国网龙岩供电公司积极组织物管站、西陂街道及西湖居委会召开临时调解会,多方协商,商讨解决方案。经协商,去年底拖欠的电费由西湖居委会和部分热心人士组织收缴,并引进新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谁知好景不长,由于该小区B、C区部分业主不接受新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称其收费过高,无法接受,于是造成同一小区无法统一管理。“B、C区的业主自己聘请了一个保安单独管理,不再交物业费,我们也没办法去收他们的电费。”新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如是说。

  记者从国网龙岩供电公司了解到,截至5月26日,该小区已经有两个月未缴电费,共拖欠电费56351.70元,违约金681.61元,合计应缴57033.31元。依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二加收违约金;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存在逾期无法结清所欠电费,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国网龙岩供电公司片区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多次同该小区物业沟通,先后下发了电费缴费通知单、欠费明细单,并张贴停电公告,但该小区仍未缴清电费。为了维护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供电公司依法对该小区公共用电户号停止供电。

  目前,国网龙岩供电公司每天安排片区负责人在该小区值班,对小区业主做好沟通工作,努力联系欠费商户,让他们尽快交清电费,及时恢复供电。同时,积极联系街道办、居委会及业主,共同协商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