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小区内却被贴罚单 交警称抄告行为并无不妥

19.07.2015  12:33

  (海峡都市报记者 涂明) “现在交警能进小区抄告?”昨日,福州陈先生拨打海都报热线95060反映称,他车停在省直机关屏西住宅区内(屏西小学绿色通道旁),被鼓楼交警大队贴了张违章停车的罚单,其认为交警的做法超出了其职权。

  陈先生说,17日晚,他下楼发现自己停在小区内的车被贴了罚单,“不知警察有何依据进小区贴罚单?”罚单上注明其车所停地点是屏西路,陈先生认为,屏西路是小区大门外面的路,而小区里面的路叫长安大道,这并非市政规划路。

  根据道交法的规定,车停在小区内,交警无权对机动车停放作出处罚。陈先生称,他是公职律师,确信交警作出的行政处罚是错误的,他正考虑是否对鼓楼交警大队作出行政诉讼。

  福州交警相关人士表示,横穿省直屏西住宅区的屏西路比较特殊,虽然有一部分在小区内,但该路段可以通行公交车以及非小区住户的私家车,所以属公共道路。因此,鼓楼交警对陈先生违章停车进行抄告,并无不妥。

  昨日下午,记者拨打了鼓楼交警大队的电话,值班民警表示,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到该大队窗口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可以与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屏西住宅区管理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