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邮电小区三分之一业主想自治 业委会要统管
福州新闻网1月1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刘栋宾)鼓楼区湖滨邮电小区新成立的业委会,与原来负责管理小区的开发商福建八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八闽地产)之间,因为要更换物业公司发生了纠纷。昨日,本报报道了双方还因此发生肢体冲突。
湖滨邮电小区原来是央企邮电公司1999年建设的房改房,邮电公司下属的八闽地产承担了该小区的开发工作。小区共有9栋楼,1到6栋属居民楼,7到9栋属商住楼。
业委会主任杨红民说,他们认为原来物业公司管理不规范,业委会成立后决定换掉原来的物业公司,可是与八闽地产发生了分歧。
八闽地产称,整个楼盘商住楼占到建筑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属最大的业主。以前小区没有自治能力,八闽地产所在的商住楼请了福州春缘物业公司,考虑到原来都是同一个单位,又是自己开发的,于是叫福州春缘物业公司代管了整个小区。
由于9座楼共用一套水电基础设施,因此代管过程中一些水电费用公摊的事,新成立的业委会不知情。八闽地产称可以换物业公司,但换的时候要清算水电公摊费并协商以后如何继续使用,因为水电房的产权归八闽地产,以后还得八闽地产继续管理。
最终,清算未成。业委会认为水电房是公共设施,不能私有化,因此要水电房钥匙、图纸等,完成全面移交;八闽地产认为水电设施归属没有明确,但水电房产权是归商住楼的,因此他们认为未清算水电费不能移交。双方发生了多次争吵,甚至出现了肢体冲突。
业委会认为9栋楼是一个整体,不能分开,因此不存在清算水电费的问题。杨红民称,现行的物业管理条例有规定小区共用一套设施即属一个整体不能分开。所以,业委会才强烈要求接管水电房,同时商住楼也应该一起接受新物业公司管理。
八闽地产认为,从1999年起他们就是自治的,现在业委会有自治能力了,小区可以自治,但不能连商住楼一起管。原因有二:一是16年来商住楼都是自治,完全独立的,有一整套管理机制,运转良好,不需要业委会管理;二是商住楼承担了原来邮电的部分办公职能,现在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设施都设在商住楼,一定程度上需要特殊保护,突然交给刚成立的业委会或新请的物业公司,他们也不放心。
因此,八闽地产一直强调,商住楼与小区居民楼是分开的,不是一个整体。
业委会提供的从福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复印的小区规划设计图显示,居民楼和商住楼是一个整体。
鼓楼区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说,正常情况下,如果是独立的基础设施能分则分,如果是共用一套设备一般视为一个整体,不能分。
谈及湖滨邮电小区的纠纷,该工作人员称要以开发商提供的最原始的建筑设计规划蓝图为准。
记者看到,规划图很明确,小区居民楼与商住楼是一个整体,共用一套水电设施。但是八闽地产提供了房产证,以及2000年4月26日入档的小区7到9栋未售出部分的建筑面积分摊计算表,证明了商住楼归八闽地产所有,不包括水电房,而小区未售出部分的面积分摊系数表标明,水电房的面积分摊范围是综合楼(7~9栋)。八闽地产认为,水电房的面积是商住楼分摊的,应归属八闽地产,而不是小区全部业主。所以,八闽地产认为对水电房有绝对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