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小伙喝酒到凌晨 酒后开车撞死亲叔叔

29.12.2017  03:27

  台海网12月28日讯 据正义网报道,男子开车出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不想死者竟是自家亲叔叔。近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薛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起诉书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薛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经查,2017年6月初的一晚,被告人薛某从家中出发,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前往枫亭镇南大门旁边的茶之道对面的一家烧烤店吃烧烤,在烧烤店遇到了两个朋友,于是三个人就一起在烧烤店喝酒,一直喝到凌晨4点多,就各自回家去。因为家就在附近,于是薛某就怀着侥幸的心理,酒后驾车回家,以为会没事。当天晚上有点下雨,当他行经肇事路段时,因为喝完酒被风一吹,就开始有点头晕,而且刚好这时候对向车道有车灯照射过来,眼睛被照的看不清前方的路,但是却没有减速,车子就有点向左偏并行驶到路右慢速车道。此时,薛某的叔叔薛某礼正在路右慢速车道内行走,于是双方就在路右慢速车道内发生碰撞。最终,薛某礼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过鉴定,案发时被告人薛某血样中的乙醇浓度为248.79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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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酒不开车的医学道理都有哪些?

  首先,喝酒会使触觉能力降低,精神亢奋。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痹作用,对人的大脑有很强的抑制和麻醉作用,表现为人的兴奋或抑郁、肢体不协调、反应不灵敏、思维迟钝、胆量增大、判断力下降、沉睡不清醒或行为失常。

  其次,喝酒后,人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出现障碍,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再者,酒精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辩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判断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少,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最后,喝酒后,80%的人易出现困倦、打磕睡的症状,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总之,喝酒开车是十分危险的行为,并且世界各地因酒驾发生的交通事故层出不穷,因事故导致人身伤亡事故也十分多见。因此,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绝对是箴言良训,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否则,一旦出现事故,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