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级选派203名干部驻村 将组织开展岗前培训

30.06.2015  12:01

  记者昨日从市委组织部获悉,全市选派干部驻村蹲点工作进展顺利,各单位和个人报名踊跃。经审核,泉州市市级研究确定选派203名干部驻村蹲点,近期将组织开展岗前培训。

  根据省委安排,此次省市县三级同步选派干部驻村蹲点,选派对象主要是市、县机关干部(含参公事业单位干部,不含监狱、安全部门干部,以及公安部门执法勤务类干部),事业单位干部(不含教师、医生等专业技术人员)。市一级选派副处级及以下干部,县一级选派正科级及以下干部。选派条件要求年龄50周年(含)以下,身体健康。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参加驻村蹲点,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派后备干部、符合条件的市直机关现任副处级干部和县直机关现任正副科级干部。

  驻村干部主要安排到班子软弱涣散村、经济薄弱村、换届选举难点村等,做到全覆盖。对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也要实现应派尽派。每村每年选派1名干部,已选派“第一书记”的村不再选派,市、县每年原则上按照符合上述选派条件干部总数4%的比例选派。

  干部驻村蹲点将坚持分类指导,从驻点村实际出发确定工作任务。具体任务包括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等。日常管理方面,选派对象是中共正式党员,派驻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的,一般安排担任驻点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职务,其他的党员驻村蹲点干部,一般安排担任副书记职务;非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每名驻村干部全年驻村时间不少于250天,除节假日外,每月一般不少于22天。

  驻村工作结束时,由派出单位党组(党委)会同当地组织部门对驻村干部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使用;考核不称职的,3年内不予提拔使用。根据省委要求,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全市提任正处、副处、正科、副科级干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有驻村蹲点工作经历的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公务员遴选的,原则上应有1年以上驻村蹲点工作经历。(记者 谢曦)